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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列出不文明行为

2008-05-09  来源:SRC-3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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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这些看似随意的生活细节,已经被列为长沙市市直机关十大不文明行为之一。昨日,市直机关召开文明创建工作培训暨再动员会,宣读了市直机关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要求市直各单位认真规划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市直机关文明创建水平和市直机关干部文明素质。

 “今天早晨,我从机关食堂吃完早餐到市委大楼的办公室,短短的一段距离,却发现了13处随手扔下的垃圾。而这条路上,却有3个垃圾桶。”在动员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杨长江以自己亲眼所见反映了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不文明的一面。杨长江说,列举十大不文明行为,它起到的是一种警醒作用,让党政机关干部意识到自己身边被忽视的一些不文明行为。

 会议要求,市直各单位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为要求,认真规划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同时要力争高标准、高起点,将日常创建与创建的责任和制度结合起来,认真查找不足,拾遗补缺,及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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