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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出台2008年工作要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望出台法规

2008-05-09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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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了2008年工作要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民生热点,制定、修改多部民生法规,并围绕民生问题进行监督和执法检查。

 “人大监督工作将进一步增强透明度,逐步分层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代表大会批准的市级预算、执法检查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说。

 颇受瞩目的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工作,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适时启动《长沙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治理条例》、《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修订《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在监督方面,将逐步建立、完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抓好审计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对市“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督、支持市政府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将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继续坚持“一府两院”年中向代表联组报告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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