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发展的动力,富民是发展的目的。创业富民的过程,也就是发展的过程。创业、发展,富民、和谐,构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动共进的统一体,形成了一条循环累积、层层递进的价值链。抓住创业富民这个环节,就抓住了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创业富民,政法战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政法战线要把视野拓得更宽、把工作抓得更实,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支持和服务创业富民。
服务创业富民应成为自觉追求
政法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既要切实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要切实增强支持服务创业富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发展中实现平安,在平安中更快发展。
1.要把支持服务创业富民作为谋划工作思路的基本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创业富民,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基础。服务创业富民,就是服务人民、服务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全市政法战线必须将支持服务创业富民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为实现创业富民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2.要把支持服务创业富民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的有效途径。现在,全市人民思富思进思变的愿望很强烈,政法部门要肩负起新时期的重任,必须在准确把握发展脉搏、努力掌握群众需求上下功夫。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始终着力于改善创业环境、保护创业成果,把满足群众期待化为政法工作服务创业富民的具体实践。
3.要把支持服务创业富民作为推进工作创新的现实选择。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殊时期,发展中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确保创业富民目标的实现,这是谋求政法工作新突破的重要抓手。
4.要把支持服务创业富民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推进创业富民的过程中,政法战线的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满不满意,群众如何评价,不仅要看办理了多少案件、出台了多少管理措施、开展了多少次专项行动、接待了多少次群众来访,更要看是否紧紧围绕创造好、维护好、发展好创业富民环境来安排部署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
服务创业富民是一种重要责任
对于创业者来说,良好的创业环境就是最大的支持、最优的服务。所以,我们要努力使一切执法活动能真正有助于实现创业者的创业愿望、维护好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要为创业富民搬掉“绊脚石”,建好“避风港”,铺设“快车道”,当好“保护神”,让广大创业主体放心创业、大胆发展。
1.着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严厉打击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行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创业致富的安全感。对侵害创业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迅速处理、侦破、审判,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二是重点整治破坏创业发展环境的治安问题,着力解决针对创业者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突出治安问题,让创业者能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三是及时化解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稳妥处理好创业者因征地、拆迁、用电、用水等事情所引发的矛盾;依法慎重处理好企业内部因劳资矛盾和工伤事故等引发的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着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保证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盗取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行为,以保证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竞相发展。二是保障创业主体的平等地位。无论哪种类型、哪种性质的创业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都是加快发展的生力军,要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都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3.着力创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要克服抓稳定是本行、搞服务是帮忙的片面认识,坚持做到哪里有创业,服务就跟踪到哪里,积极拓展执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执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如何实行主动服务、便捷服务、“阳光”服务、文明服务上动脑筋、出硬招、拿实招,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好具体问题,使他们能聚精会神干事业、办企业,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激情与活力。
服务创业富民是作风建设的需要
支持服务创业富民,既是政法战线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任务,也是政法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在积极支持服务创业富民的生动实践中,锤炼优良作风,展示为民形象,确保每家政法机关成为良好创业环境的维护者,每一个执法岗位成为良好创业环境的展示者,每个政法干警成为良好创业环境的营造者。
1.树立服务创业富民的工作理念,改进执法方法。面对服务创业富民的新形势、新任务,政法部门以什么样的理念来适应、来执法,既是一个原则问题,也是一个方法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成就创业有功、阻碍创业是过的理念,坚持在更新理念中端正执法思想,把握好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查处犯罪与预防犯罪、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等问题,形成尊重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努力做到在更新理念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改进执法方式,使一切劳动创造都得到充分保护,使一切执法活动都有利于创业富民。
2.增强服务创业富民的工作效能,推进制度创新。要紧紧围绕创业富民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政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一是创新利益调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力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二是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把司法过程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和认可度。三是创新治安防控机制,力求在治安防控的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上取得新突破。
3.提高服务创业富民的工作水平,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的任务,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当好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长沙发展的建设者、捍卫者。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优化创业富民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自觉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认真抓好集中培训、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四是强化班子建设,通过优化班子结构等措施,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