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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不得非法“劝辞职工”

2008-02-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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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在长沙召开的省总工会十三届六次全会透露,省总工会今年将与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一起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制止用人单位“劝辞职工”、“逆向派遣”、“裁员”等违法和规避法律的行为。
 据悉,2008年省总工会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帮助和指导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推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劳动关系的起点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产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积极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农民工、临时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同时,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的集团合同签订为重点,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制率,年内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继续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在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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