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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宁乡巷子口司法所历时3年5次调解一起12年的疑难纠纷

2008-08-21    作者:唐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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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口司法所历时35次调解一起12年的疑难纠纷

 

宁乡县司法局巷子口司法所历时35次,倾注真情,化解了一起长达12年之久的疑难纠纷,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当事人深表感谢。

巷子口镇合平村村民邹永清、邹甲清系同父异母兄弟,两人均年近七旬,各生育3个儿子。从96年开始至今12年来,兄弟、叔侄围绕山、田、水、土、路、房等7项相邻权益,争执不休,矛盾纠纷接连不断,已成为地方群众摇头、镇村干部头痛的常闹纠纷户。巷子口司法所先后在20062007年四次调解,但因双方关系太紧张,互不相让,而无法将矛盾全部化解。最近爆发的一次纠纷是在今年618日,邹永清的第三个儿子要在自己的地坪和自留林地内新建房屋,而山、土地的产权涉及到邹甲清父子。刚开始建房,双方就张弓拔弩,矛盾一触即发。村委会出面调解,不但没效果,反而遭到了邹甲清的咒骂。矛盾反映到巷子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袁雪松认为即使建房是国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但涉及其它方面的争执,镇国土所也不能一并处理。618日,袁雪松组织国土所、综治办、村委会一行6人来到合平村,通过实地丈量、放样、打桩、定权,本着既要使邹永清儿子能够建好房,又要保证邹甲清父子通路无阻,有关林地权益互不妨碍的原则拟制了调解协议。邹永清父子当即表示同意并签字,但邹甲清当天仍不同意签字。第二天,邹甲清来到镇司法所,一进门就对袁雪松说:“我应当作检讨,对不起你,你为了我们兄弟之间的事,不知花了多少心血,若不是你主持正义,我家门前的公路是永远修不通的,我没有理由不签字。”就这样,一起长达12年的兄弟、叔侄之间积怨、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现在,邹永清的儿子建房开工,邹甲清门前的公路也畅通无阻,兄弟、叔侄的关系也逐步好转,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当地群众纷纷称道:“袁司法为他们做了一件大好事”,镇、村的干部也深为感慨:“袁司法又帮了他们一个大忙”。

 

(宁乡司法局 唐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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