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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白马桥司法所为天恒超市女员工维权

2008-08-21    作者:唐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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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桥司法所为天恒超市女员工维权

 

78,正在上班的宁乡县司法局白马桥司法所司法员刘伯华手机骤然响起:“刘司法,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公司已经为他们买了社会保险……”来电话的正是宁乡县城天恒超市员工张某。

627日,宁乡天恒超市几名女员工找到刘司法员,诉说她们23人在湖南天恒商贸有限公司宁乡超市工作了18年不等,但至今公司没有为她们购买一分钱社会保险。经细问,刘司法员还得知该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甚至低于宁乡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也没有按国家规定支付,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没有交给员工本人等等,刘司法员当即决定接受申请,替该超市23名员工进行申诉,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经过详细调查,刘司法员在充分掌握了女员工权益被侵害的大量事实证据后,立即向县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同时主动与天恒公司管理层联系协调,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分析其严重后果。通过多次法制宣传和政策引导,公司负责人给予了高度重视,派出高管人员与申诉人座谈、协商,作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承诺。在刘司法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23名申诉人一致同意撤回申诉,公司立即将扣押的《劳动合同》发给职工,并着手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手续,纠正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宁乡县司法局姚晋文 唐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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