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福区在做好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党组织党务公开“四规范”,努力开创农村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在各村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成,负责党务公开指导。监督小组成员由党委委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以及群众组成,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前提下,党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党员发展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党内职务任免、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群众投诉热点问题的解决等。
三是规范公开形式。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了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利用电子屏幕、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规范公开时间。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更新一次,做到定期公开。每次公开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