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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高桥镇三种措施做好离任村干部工作

2008-04-23  来源:长沙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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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换届选举过程中,高桥镇有10位同志从村干部岗位上下来。为了稳定这部分人的情绪,创造和谐氛围,高桥镇党委政府采取三种措施做好离任村干部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与离任村干部交流,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求得他们对村级工作的真心支持。

二是稳妥解决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将原来养老保险标准提高,由2007年的村正职200元/年提高至400元/年,委员160元/年提高至320元/年,并按镇、村、个人6:2:2的比例迅速到位。

三是制定方案,对因辞职、换届不再担任村干部职务的,由村级负责给予适当补助,为他们解决每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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