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谭小平主持召开第十二届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审定并原则通过《(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会议认为,征拆工作关系到望城改革发展大局。如何理解群众土地被征用后一系列安置问题,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县制定、实施《(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十分必要。《细则》明确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明确了征地补偿标准、明确了征地安置对象和方式、明确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等事项。会议决定,《细则》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县政府公布施行。
会议研究、审议了《望城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管理办法》和《征地安置住房规划建设技术规定》等文稿。
谭小平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有利于保护拆迁户利益、有利于节约工作成本,有利于简化操作,有利于依法行政,实现“阳光”拆迁等四个原则,为我县拆迁新政策的制定提供看法和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社区警务建设工作和摩托车上牌、办理驾驶证费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