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建委、市人事局批准,市建委所属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员的管理办法
实行聘用合同制,列入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招考岗位,所需条件,考试办法
|
岗 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考核办法 |
|
计算机 |
1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笔试、考核 |
五、报名
1、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27日(星期六、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恒隆国际大厦四楼405室),电话:2686777。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六、考试
1、公开招聘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和考核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含公共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3、考核分为面试和上机操作。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上机操作成绩占50%来合成。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考核成绩70分以下的人员不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办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跟班实习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
3、考察后,用人单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综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4、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可在其他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八、录取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者,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新录取人员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0731-2686777
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OO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