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局所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市民政局所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面向长沙地区公开招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长沙地区常住户口。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考岗位,所需条件,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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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考试办法 |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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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一 |
3 |
财会类专业 |
笔试、面试 |
限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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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二 |
2 |
财会类专业 |
笔试、面试 |
男女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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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秘 |
5 |
不限 |
笔试、面试 |
男女不限 |
五、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6日至7月28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蝴蝶大厦对面),联系电话:4437936。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会岗位)、户口薄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5、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比例不得少于5:1,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数。
6、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3日,领取地点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六、考试
1、笔试:分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部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按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进入体检。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 31号)实施。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新录取人员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
长沙市军队离退休管理办公室:0731-8917900
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0731-8666045
或可登录网站:www.cshr.com.cn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人事局
二OO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