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现行《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32号)已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解决资助对象表述与实际工作差异、学习成本上升及延伸助学门槛偏高等问题,在不增加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牵头开展了修订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表述、部分提标、科学激励、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保持市财政每年1500万元助学资金预算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精准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三、重点内容
(一)统一更新资助对象表述。将资助对象明确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子女、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子女、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子女以及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年度内刚性开支较大,上年度家庭总收入减去刚性支出后其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子女。
(二)适度提高延伸助学标准。将延伸助学的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4000元。
(三)优化延伸助学条件。一是将延伸助学范围由在进入专科和本科就读后仍然困难的大学生,拓展到研究生阶段;二是将品学兼优认定条件拓展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学术成果证明或经认可的获奖证明。
四、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正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扎实推进资助政策落地见效。目前已全面启动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变化;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核查机制,严把准入关,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识别;严格执行助学金专户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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